建筑企业已办理项目参保但在农民工上岗前办理人员增减参保手续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2025-11-14  来自: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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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指按照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缴纳工伤保险费,并非按照通常的工资总额缴纳。这既是对建筑企业的强制性要求,也是对建筑企业的职工特别是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给予的特殊保护,缴纳项目工伤保险,应覆盖项目中的所有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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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应当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将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原则上,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的人员为准。因未及时更新人员增减参保手续,未经报备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是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当考虑劳动者是否符合项目的施工,是否可以确定实际参与了参保项目的施工,是否可以确保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等因素,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材料予以处理,不能简单以工伤人员未纳入参保名单而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也不得仅因建筑企业未及时报送参保人员名单而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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