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将款项存入指定个人账户能否认定已履行出资义务?

2025-10-27  来自: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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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股东未按规定将出资款存入公司账户,而是存入指定个人账户,应重点审查存入款项是否备注为出资款,公司账务账册如何记载、公司是否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是否记载为出资、是否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等情况以及款项的实际用途,综合判断是否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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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款项存入账户时备注为出资款,且有证据显示公司记载为出资,该款项也实际由公司使用,可认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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