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共同保证的责任

2020-11-16  来自: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47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列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关键词: 电力施工   配电设备   紧凑型箱变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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