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地点

2025-02-18  来自: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47

配电设备-电力施工-紧凑型箱变-供电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点。

配电设备-电力施工-紧凑型箱变-供电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配电设备-电力施工-紧凑型箱变-供电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座 机:029-89613906

手 机:13991966224

邮 箱:xahkdl@163.com

地 址:西安经济开发区凤城一路雅荷花园A02一单元四楼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陕西印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 备案号:陕ICP备18016479号-1


扫一扫访问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