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法律效力

2020-10-26  来自: 西安海开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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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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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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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施工   配电设备   紧凑型箱变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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